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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企业一次性通过各种认证
公司有独立的实验室,能承接与申报资料相关的具体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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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赛锐医药咨询有限公司
★承接与申报资料相关的具体检验工作★
成都赛锐医药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公司位于成都市温江区,距离省政务中心与药监局等部门仅一个小时车程,地理位置优越。公司董事长毕业于瑞士大学,回国后成立了该公司。因此公司成立初期的业务主要以国际注册为主,后顺应市场需要,公司逐渐分化为认证部与注册部。且公司有独立的实验室,能承接与申报资料相关的具体检验工作。
公司现有员工三十余人,其中资深注册专家八人,从业年限均超过十年,且在大型药企、合资企业任职注册经理以上职位,并且与政府部门都有着良好的沟通。从事过国际注册的专家十余人,国内注册专家十余人。资深认证专家十人,其中不乏药检所退休老师,对于认证的政策以及重点把握准确,对于认证条款的解析清晰明了,能帮助企业一次性通过各种认证。公司采用以老带新的方式,在资料检索、资料翻译、政府公关等方面均有强大的实力。公司每年组织培训多达五十余次,其中包括与台湾、日本、美国企业的交流,国际同行的交流,以及公司内部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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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后续品种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2026年第21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重点工作任务,在所有第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和103种第二类医疗器械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基础上,现就后续品种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넶3 2026-05-19 -
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3年第101号)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依据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实际,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有关要求,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넶2 2026-05-19 -
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5年第132号)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有关要求,结合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实际,经研究,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넶2 2026-05-19 -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应用纳米材料的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康复类数字疗法软件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等2项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的通告(2025年第27号)
为进一步加强应用纳米材料的医疗器械产品、康复类数字疗法软件产品的监督管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应用纳米材料的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康复类数字疗法软件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넶2 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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